《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3-06 14:49 阅读人数:1

  一、出台背景

  2024年元月,泉州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至此,泉州在2022年8月获得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的基础上,以一年多的时间,实现了从试点城市向示范城市的跨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精神,结合《泉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市政府制定了《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示范城市方案》),旨在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推进示范城市工作,强化泉州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全方位、多维度突破,在知识产权撬动企业发展、推动产业攀升、助力区域跃升上形成更加完备的体制机制。至2026年末,力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6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88万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68件,版权登记量达到70万件;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总数分别突破360家、18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达到3个,培育建设晋江、德化和南安等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试点县,全面建成“对标国际、引领全国、带动全省、辐射区域”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五类主要任务。围绕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示范城市方案》明确了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强化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深化高标准知识产权服务、打造高水准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五类主要任务,并在各类任务中界定具体工作内容。

  其中,“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任务包括“树导向、育主体、建体系”三项工作内容,“实现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任务”包括“强化金融力量支撑、用好新型政策工具、升级运营服务体系、培育特色地标项目、巩固提升商标优势”五项工作内容,“强化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任务”包括“强化行政保护、深化司法保护、提升保护能力”三项工作内容,“深化高标准知识产权服务”包括“拓展公共服务大体系、打造服务供给综合体、营造服务市场新秩序、推动市场服务多极化”四项工作内容,“打造高水准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包括“大力培养人才、深化合作交流、加强宣传培训”三项工作内容。

  (二)提出四点保障措施。示范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协作和合力推进。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集聚知识产权要素,加速打造创新驱动高地,构建活力澎湃的泉州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生态圈,《示范城市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深化监督检查、营造浓厚氛围四点保障措施。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薛缤勇 0595-221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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