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召开“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泉州发布 2023-11-15 16:00 阅读人数:1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打造“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养老新品牌,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聚焦群众关切,精准施策,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在11月15日上午召开的“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劲松介绍了全市人口老龄化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亮点和成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相关保障措施等予以解读。

   

  泉州市人口老龄化情况

  203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200万人

  目前,全市户籍总人口774.9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128.67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16.6%;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91.29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11.78%;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17.6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2.27%。百岁老人有572人,其中年龄最高的109岁。我市人口老龄化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仅比厦门略高。我市仍属于人口净流入城市,但我市也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预计到203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200万人。

  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增长

  “住不上”问题全面解决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4876人,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834所。其中,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15所,乡镇敬老院105所,街道和重点乡镇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1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69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106所,其他各类民办养老机构27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1所,基本实现一县一社会福利中心、一乡镇一敬老院、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街道和重点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并与“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实现养老服务与社区建设的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功能聚合,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住不上”的问题全面解决。

  兜底保障持续加大

  “住不起”问题有效缓解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全市均出台低保、计生特殊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推动晋江市、南安市、洛江区、泉港区、安溪县、永春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县(市、区)出台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推动7类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人“住不起”问题得到充分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加强“住不好”问题明显改善

  破解养老服务行业良莠不齐、监管薄弱难题。完善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综合监管,连续四年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标准体系,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开展星级评定与奖补。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市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7所、照料中心1所、幸福院41所,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1所、照料中心10所、幸福院61所。守住养老机构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活跃

  “投入难”得到破解

  出台养老服务“1+N”政策体系,消除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方面政策落实难、准入审批难、融资贷款难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投资指南。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管理;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推广“公办民营、公租民营、公助民营、公建民营”等运营模式,推进社会力量、民营企业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今年引入泰康养老进入泉州,填补我市高端养老的空白。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服务企业351家,涉老类社会团体901家,民非企业39家。

  养老从业培训持续提升

  “用工难”大大缓解

  鼓励泉州高校设立养老相关专业,开展职业教育,免费培训养老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万多人次。打造泉州市华光养老服务中心、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为我省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出台在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大中专毕业生学费奖补和一线从业人员入职岗位奖补激励政策,最低奖补3千元,最高奖补1.2万元。每两年举办泉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设置“市五一劳动奖章”“市技术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金牌工人”等奖项,促进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养老院的服务质量提高,同时也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在相关媒体开展十佳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技能大赛宣传,养老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社会认同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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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养老服务亮点和成果

  ●在资金争取方面

  2019年8月,泉州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获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919万元;2020年,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优秀试点城市。

  今年,泉州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地区,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839万元,为近十年民政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最多的一次。

  ●在绩效考核方面

  在省对市“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中,泉州市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列,其中2020年、2021年均位列全省第三名,2022年位列全省第一名。

  ●在典型经验推广方面

  今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泉州市民政局在视频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今年10月,民政部召开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调研视频会,泉州市民政局在视频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今年6月,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培训班,泉州市民政局就如何努力破解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难题作典型发言。

  答记者问

  在11月15日举行的“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劲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升,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养老服务科科长方海涛分别围绕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人才队伍是个关键因素,我市对护理岗位人员是否有出台相应的奖补政策?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养老服务科科长方海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我市2019年12月出台《泉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办法》,2021年又重新进行了修订。养老护理员奖补分为岗位补贴和学历奖补。补助对象主要为辖区内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含3年)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和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和6000元;对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但未满10年的和满10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在职奖补3000元和12000元。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和职业荣誉感、责任感,每两年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妇联开展一次民政系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由市总工会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市人社局授予“市技术能手”、市妇联授予“市三八红旗手”。二至三等奖,将被市总工会授予“金牌工人”等荣誉和称号。

  记者: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市政府在支持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方面出台了许多补贴政策。具体都有哪些?下一步在加大投入上还有哪些措施?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劲松: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方面,对民办非企业新建或改建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租赁房产开办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分五年拨付。对民办非企业运营管理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补贴。对所有养老机构给予护理型床位补贴,按实际入住的护理型老人床位,给予每床每年2400元补贴。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给予每所每年不低于5000元运营补贴。对街道和重点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护理型床位补贴,按实际入住的护理型老人床位,给予每床每年1200元补贴。

  在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方面,对新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60-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给予100-1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幸福院,给予15-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养老机构或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改扩建长者食堂,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获批的,最高可给予每床3万元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微型消防站,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持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补贴力度,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记者:目前,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对居家养老比较接受,请问,我市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上门服务方面有何举措?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升: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市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继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泉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泉州市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1+N”政策体系。2015年我市首次将居家基础信息服务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中心市区7000名特困失能、低保、空巢、失独等特殊老年人群体,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通过发放终端手机、定期回访、紧急救援、基站定位等服务项目,开展居家养老基础信息服务,将专业关爱照护延伸至老人家中床头。2018年泉州实施提质扩面,实现“7+1”类困难老年人全纳入、12个县(市、区)全覆盖。2022年底市委市政府将7类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一方面通过线上预约与线下上门链接,让老人足不出户传递服务需求,享受紧急救援、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和法律维权等综合服务。另一方面将服务从“线上”延伸到“线下”,实体服务进入村(居)社区驻点,承接运营居家上门服务,全方位、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关爱、送餐、家政、医疗等服务,建立起“居家上门+社区设点+智慧平台+精准供给”的全新养老模式。2023年我市积极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获取中央专项资金2839万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

  一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有固定场所的,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根据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对其居家环境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居家上门照料、护理服务条件。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二是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记者:为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市对老年人有哪些补贴,其中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否有更进一步的保障措施?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劲松: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一是老年人高龄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二是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护理补贴300元。三是特困老年人补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每人每月1241元,最高每人每月220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最低每人每月1861元,最高每人每月3303元。四是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目前有晋江市、南安市、洛江区、泉港区、安溪县、永春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七个县(市、区)出台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按照老年人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档次,安溪县、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750、1000元补贴,其他县(市、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400、600元补贴。五是对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补助,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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