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来源:泉州发布 2023-11-07 10:02 阅读人数:1

  2018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消防救援队伍集体退出现役,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今天上午,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泉州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五年来的深刻变化。

   

  在全省率先成立

  9个“消防救援勤务中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改制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泉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若干措施》等改革配套政策,解决了泉州消防工作机制、优抚优待、职业荣誉保障等系列问题,实现了改革衔接顺畅、工作平稳有序、队伍换羽新生。 为细化消防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坚决防范重大火灾风险若干措施》,率先在全省细化明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市县镇三级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署、检查、督导、考核机制,健全行业部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压实。 创新“一委一站一队一中心”(即消防安全委员会、基层消防工作站、专职防火队、消防勤务中心)基层消防治理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9个“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增加地方事业编制58名,挂牌成立163个镇(街)消防工作站,明确895名专(兼)职在编人员从事防火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全市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四个一”工程(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累计投入“智慧用电”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逃生面罩等技防物防措施27.5万余套,城乡公共消防服务进一步普惠化。   同时建立健全了全市联调联战应急指挥平台,与公安、应急、交通、电力、气象、水利等建立预警、会商、协作制度,将89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和24支社会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调度,大大提升了救援效率。五年来,全市共接警出动11.12万起,其中火警3.12万起、抢险救援3.68万起、社会救助3.57万起,营救或疏散被困人员1.57万人,出动车辆17.3万辆次、出动警力102万人次。

  在全国率先成立

  首个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

  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先行先试,统筹社会力量资源,按照“应急、消防部门共同建管”的原则,遴选(迅捷、阳光、荒野召唤、兴晖、远通通信、真情在线等)7支社会应急队伍,于2020年在全国率先成立首个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队伍涵盖山岳、水域、地震救援、坍塌、道路救援、通信、后勤保障等方面,现有正式队员586人,预备队员和志愿者近1000人,救援车辆200余辆、装备物资4000余件。联勤中心救援队伍除参与我市应急救援外,还随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圆满完成赴赣、豫、浙及闽北抗洪抢险救援任务。今年,联勤中心的蓝天救援队远赴土耳其参与国家地震救援“走出国门、打出泉州名片”。我市还出台了《泉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首次评选市级应急救援队伍22家,从队伍建设、指挥调度、救援行动、规范管理、队伍保障等方面,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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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招录和退出机制有新变化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后,中央明确建立一套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消防员招录、退出机制。

  一是消防员招录方面。每年7月应急管理部统一发布新消防员招录公告,适龄青年通过全国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注册报名,时间为期1个月。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主要有资格审查、体格检查、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政治考核和心理测试,正常在每年9月各省招录办组织开展。通过严格的测试,改制后6批次新招录消防员思想稳定,年龄分布更趋合理,学历结构更加优化,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二是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消防员的衔级共设三等八级,每个衔级工作年限为2至4年,衔级工作到期后,消防员可选择晋升或者退出。不满12年退出的给予经济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退出的,可由政府安排工作;达到退休条件的可以安排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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