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四批)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2023-12-30 15:5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近期推出第四批便企利企举措:

  01实施工程审批单体分阶段验收

  对于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同时,提供模拟验收服务,实现验收即投产。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国动办

  02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评审”服务

  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或危害程度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估评审实施差异化评审,可采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查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直接引用、委托市、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或函询等形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03简化用林企业使用林地报批程序

  直接取消省、市级权限办件的“转报”环节,即县级(不含)以上审批办件由项目业主直接向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申报;取消现场踏勘环节,使用无人机、奥维地图、森林资源一张图等工具对市本级审批权限项目进行云踏勘,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跨度用时。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04简化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手续

  我市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省范围内迁移,无需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移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实现“变更迁移一地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05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

  施工单位通过“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向拟施工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单》,即视为完成告知手续。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06实行中心市区用水“免证办”

  依托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证照电子化和数据共享优势,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精准识别用户,中心市区(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供水业务办理无需再提交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企业变更证明等材料,开启高效、便民的“无证明”办水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07放宽海关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

  允许企业每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核注清单及报关单进行集中申报,较原有规定延长15天时间办理手续;需跨核销周期的,可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

  牵头单位:泉州海关

  08提速办理新船营运

  靠前服务拟投入营运船舶,主动帮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采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审批签发一日办结,信息同步推送至交通运输和船检部门实现“三方联办”,证书原件送达采取邮寄或现场签收等灵活措施,大幅压缩多方办证时间,保障船舶最快速度投入营运。

  牵头单位:泉州海事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泉州办事处

  09设立“驻外省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

  依托广东省广州市泉州商会、深圳市泉州商会和四川省闽南商会,设立3个驻外省为企服务警务联络站,加大对外省泉商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在外商会发展提供经济犯罪侦防、经济犯罪预警通报、法制辅导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10供应链质量赋能助力产业发展

  根据各地产业特色实施“一县一培育”计划,对链主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广应用九牧集团和安踏集团的供应链质量赋能成功经验,将先进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延伸,实现上下游企业质量协同提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