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主题服务 > 住房 > 政策文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市区新增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分配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09 17:23 阅读人数:1

鲤城区、丰泽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今后,中心市区将实施公租房常态化选房分配。为确保选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对2023年12月5日选房活动后新增加的公租房轮候家庭组织一次选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开始。

  二、选房地点:鲤城区新华南路295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

  选房服务大厅。

  三、选房对象:2023年12月5日选房活动截止时间起到2024年1月12日止新审核通过的,经“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公示完毕,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

  选房分优先队列和普通队列。优先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廉租补贴家庭、烈属、驻泉官兵、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等轮候家庭;普通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四、房源情况:2023年12月5日中心市区选房后剩余房源,共计27套(市直18套、鲤城9套),分别为:一房型3套(东宝花苑合租型2套、江南雅园1套)、二房型24套(市直15套、鲤城区9套)。

  五、选房安排:优先队列实行应保尽保,房源按优先队列轮候家庭数实际数量提供;普通选房队列房源为扣除优先队列选房后剩余数量房源。各选房队列按轮候顺序号先后依次进行选房。

  六、看房安排。实行网上看房,所有房源情况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上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优先选房的轮候家庭,于2024年1月12日前至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

  鲤城区: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7楼712室,电话:22160870;

  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留后611室,电话:22591612;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电话:22358187。

  (二)轮候家庭的选房名单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公布。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各相关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专职入驻选房服务大厅;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做好选房服务大厅的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许自强,联系电话:18605959939。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